第一千四百五十三章 大明官场(2 / 6)

都是这样的意思,让他千万不要迂腐到不敢找一个替罪羊。

“只是,上峰的意思还是很明显,中原是没有缺了,要么去金陵任个闲差,要么,真的就只能去蛮夷之地了。我有点儿犹豫,你替某参谋参谋。”

程煜喝了口水,笑道:“木二哥肯定是选金陵的,听说金陵教坊司里,全都是高官的家眷,一个个貌若天仙知书达理,极擅琴棋书画,到了金陵,木二哥必然不甘于只是勾栏听曲了。”

费林白了程煜一眼,笑骂:“某有那么不堪?整天就想着这点子事?”

“但是费总旗就不一样了。”

程煜话锋一转:“费总旗……哦,到那时就是费百户了,正六品,在塔城耽搁了这么久,正是摩拳擦掌想要一展抱负的时候,怎么不去办几件漂漂亮亮的案子?”

费林哈哈大笑,不住的颔首:“还是煜之懂我啊!”

程煜皱着眉头,问:“可是费总旗,你今儿差人跑去县衙把我找来,就只是为了听你炫耀,这个案子结束之后你就要升任百户了?”

费林闻言,正色道:“一时没按捺的住,有正事有正事。”

说着,他从桌上拿起一封信简,递向程煜,可程煜却根本没站起来去接。

“你们锦衣卫的公函,我就不看了吧,你告诉我内容就可以了。”

费林也不勉强,原本锦衣卫的公函给官府的人看也不合规矩,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小小的捕头。

“不是什么好消息。”

程煜皱起了眉头,心道又能有什么坏消息?

“原本你把我拖进这事儿里头,本意是想拿到更长的限期,什么助我升职只是顺手所为了。可是现在,事态并未向着你所想的方向发展。”

程煜听罢,心头就是一沉,他知道,恐怕锦衣卫上头给的限期更短了,总不会蠢到让我们三日破案吧。

其实一般而言,古代发生命案这种事,虽然各朝各代其实也都秉持着命案必破的原则,哪怕没有写进章程里,但哪怕是贪官污吏也会照着这个方向努力,是以多数时候,给的时限还是比较松的。毕竟,古代交通和通讯都不十分便利,光是各地协调,签发海捕公文等等,时间就已经很长了,是以多数时候,命案给的限期都在三月以上。

遇到案情比较明朗的,嫌疑人或者凶手就在明面上,剩下的只是如何抓人以及搜罗证据的,其限期也多在一个月左右。当然还有些是死者家里有人有关系的,苦主用了力气,官府当然也要卖卖力气,这样也会把原本三月以上的限期缩短到一个月左右。

但是在明朝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