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寻衅滋事(3 / 3)
本上就坐实了。留给对方的唯一出路,要不然就是赔钱和解,要不然就托关系找人争取保外或者判缓。
看到这里,可能很多人要问了,为啥先动手打了人,还有底气告别人寻衅滋事。这就是懂法跟不懂法的区别。
如果只有两人因为口角打架,互相动了手,那只要没有构成轻伤,一般都是按照互殴来处理。
何为互殴,就是动手双方各打五十大板。过错方稍微重一点,有理的一方稍微轻一点,互赔医药费。双方如果不和解,还会被酌情判罚七到十五天的治安拘留。
而如果在公共场合两个人因为口角产生争执,后来对方又喊来了人进而动手激发矛盾,这种情况下如果导致一人轻伤,或者二人轻微伤的,就基本构成了寻衅滋事的犯罪主体。
之所以说基本,是因为寻衅滋事的判罚并没有那么明确,很多时候尺度是在公检法机关手中把握着的,比如阿宾这次的事情,如果上面有人打了招呼往上靠,去公安医院验伤的时候再动点手脚验个轻伤出来,基本上就成了。